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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國娛樂網(wǎng)訊 明星、藝人侵權事件屢見不鮮,但大部分都是其他機構、組織等侵犯明星權利,明星侵犯其他組織機構及個人權利的案件似乎很少見。目前,林志穎因侵犯某攝影師攝影作品被告上法庭,并遭索賠110萬元。
作品原圖 《中華男兒》
林志穎微博
微博作為大眾消遣、娛樂的社交產(chǎn)品被廣泛應用,也成為很多明星與粉絲溝通互動的橋梁。早前,網(wǎng)絡上流傳一張林志穎光頭PS照,林志穎本人也覺得非常有趣便拿來發(fā)微博與粉絲分享,稱“光頭的我造型還是可以的。”哪料如今惹來官司。
據(jù)悉,該作品為攝影師朱慶福的攝影作品,名為《中華男兒》。朱慶福稱,其是知名攝影師,于1992年攝完成的攝影作品《中華男兒》展現(xiàn)了我國偵察兵的真實面貌,充分反映中華民族的氣節(jié)與民族精神。該作品獲得第十八界全國攝影藝術展金獎。林志穎2013年發(fā)布微博,并篡改了該作品,將戰(zhàn)士頭像換成自己的。朱慶福訴稱林志穎侵犯了原稿的署名權、修改權和保護作品完成權。
林志穎微博發(fā)文承認錯誤,表示作為公眾人物,因自己疏忽并未意識到照片是改動于權利人的攝影作品,以后一定很謹慎。自己也非常注重作品的知識產(chǎn)權保護,也深知知識產(chǎn)權保護的必要性。表示已經(jīng)委托律師向權利人表達歉意及賠償意向,希望能夠得到權利人諒解。未來一定謹言慎行、多做思量。
林志穎致歉微博原文